我家小小小故事~法庭
話說有位阿姨在法庭工作,她分享了嚴肅工作環境中所鬧的笑話。
媽媽聽完後,急不及待回家和孩子分享:
(1) 外籍法官於開庭不久大喊:「bang bang bang……」
阿姨以為他想休庭去銀行,想落不太合邏輯,
最後發現原來法官要的是「pen pen pen」。
(2) 另一位外籍法官上庭期間問阿姨:「撈篷哥?」
阿姨以為他要傳召的人叫甚麼哥,
原來他問阿姨有無收到電話(no phone call?)
(3) 除了口語外,原來法官的英文文法也不一定很好。
一次,一個本地的法官要用英語審一單打架案,
另有一位中文傳譯員協助。
法官問證人:"Did you saw that woman?"
傳譯即時翻譯:「你有無鋸個女人呀?」
除了法官和傳譯,全場爆笑,
因為法官其實係想問:"Did you see that woman?"
(你有無見過個女人呀?)
阿姨以為他想休庭去銀行,想落不太合邏輯,
最後發現原來法官要的是「pen pen pen」。
(2) 另一位外籍法官上庭期間問阿姨:「撈篷哥?」
阿姨以為他要傳召的人叫甚麼哥,
原來他問阿姨有無收到電話(no phone call?)
(3) 除了口語外,原來法官的英文文法也不一定很好。
一次,一個本地的法官要用英語審一單打架案,
另有一位中文傳譯員協助。
法官問證人:"Did you saw that woman?"
傳譯即時翻譯:「你有無鋸個女人呀?」
除了法官和傳譯,全場爆笑,
因為法官其實係想問:"Did you see that woman?"
(你有無見過個女人呀?)
學好……
「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(或作:凡神所默示的聖經)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。」提摩太後書3:16
因為學語言而鬧笑話,雅燕媽媽經常都有。尤其年輕時到台灣出差,常常都讓當地人捧腹大笑。沒辦法,讀書年代沒有普通話課,全部都是靠估、靠聽歌,能記多少便記多少的學來,總會有偏差,真的貽笑大方。
不過,學問絕對是可以尋獲的。就是說,你今天學會,就算明天忘記了,也能找回來。但做人的態度、生活的原則、心靈的方向等等,都不是讀了就有的,必須要從生活中體會、從抉擇中取捨、從認知中立定心志,才能有所堅持,知所進退。
若說到教養孩子,許多人少不免會參考上一代的做法,沒法子,生育養女,又沒有學位可讀,大家不是都摸着石頭過河?覺得上一代的方法不對勁,又會看看身邊的朋友,俗世是怎樣的,就一窩蜂的去做。
然而,原來教養也有天書,那就是聖經。聖經就是上帝的話,在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有益。但願我們都能多與孩子討論聖經,更重要是以身教活出聖經的道理。
知易行難,但也絕對值得去試去做啊!一起加油吧!
下一篇:(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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